1、個人出國旅游需要辦理以下手續(xù):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市、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2份《中國公民出國(境)申請審批表》。
2、詳細填寫《中國公民出國(境)申請審批表》并提交單位或派出所的政審意見;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、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,并提交影印件;
3、提交4張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(光面相紙)。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,兒童不系紅領巾,照片只限一人。相片背景顏色為白色或淡天藍色,人像清晰,層次豐富,神態(tài)自然,照片規(guī)格為小二寸,32mm×40mm,頭部寬度:21-24mm,頭部長度:28-33mm。一次性成像快照、經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種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。
4、提交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(如申請人銀行存款證明,數(shù)額不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國際流通貨幣);提交審批機關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;
5、材料齊全,手續(xù)完備經批準的,申請人在15至20個工作日后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護照,并交納護照證件費200元,有加注的還須交納加注費20元每項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