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箱單是發(fā)票的補充單據(jù),它列明 信用證(或合同)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(jié),便于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,通??梢詫⑵溆嘘P內容加列在商業(yè)發(fā)票上,但是在信用證有明確要求時,就必須嚴格按信用證約定制作。
裝箱單的格式與說明
·裝箱單(Packing List):在中文“裝箱單”上方的空白處填寫出單人的中文名稱地址,“裝箱單”下方的英文可根據(jù)要求自行變換。
·出單方(Issuer):出單人的名稱與地址。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,此欄應與信用證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一致。
·受單方(To):受單方的名稱與地址。多數(shù)情況下填寫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,并與信用證開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保持一致。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不填,或填寫“To whom it may concern”(致有關人)。
·發(fā)票號(Invoice No.):填發(fā)票號碼。
·日期(Date):“裝箱單”繕制日期。應與發(fā)票日期一致,不能遲于信用證的有效期及 提單 日期。
·運輸標志(Marks and Numbers):又稱嘜頭,是出口貨物包裝上的裝運標記和號碼。要符合信用證的要求,與發(fā)票、 提單 一致。
·包裝種類和件數(shù)、貨物描述(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, description of goods):填寫貨物及包裝的詳細資料,包括:貨物名稱、規(guī)格、數(shù)量和包裝說明等內容。
·填寫貨物的毛重、凈重,若信用證要求列出單件毛重、凈重和皮重時,應照辦;按貨物的實際體積填列,均應符合信用證的規(guī)定。
·自由處理區(qū):自由處理區(qū)位于單據(jù)格式下方,用于表達格式中其他欄目不能或不便表達的內容。